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透露,国家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就可以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4月19日《京华时报》)
五年内职工工资翻番,真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不过,公众的反应似乎很平静,质疑声音也不少:倍增目标如何实现?会不会变成平均主义大锅饭,或者继续扩大收入差距?还有人联系到未来的通胀预期,“工资翻番,物价会不会涨得更多?”
这些担忧,不能说没有道理。但应该承认,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提出“工资倍增计划”,对普通劳动者尤其是工薪阶层来说,首先是一个好消息。目前的工资水平和收入分配结构、靠低劳动力成本支撑的经济模式,都已经越来越难以为继,也无法满足人民分享发展成果的要求。增加工资收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也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
借鉴国外经济振兴的经验,推出中国版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学界和舆论一直以来的呼声,现在这个计划终于有了点眉目,理应报以更多期待和支持。无论如何,在当前工资水平和所占比例都不高的情况下,给普通劳动者涨工资总是好事情,也是改革所要实现的目标之一。具体到倍增计划如何实现,如何体现公平正义,能否把更多群体纳入倍增计划,则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如何细化实施的问题。至于如何管理好通胀预期,防止拿到手的钱缩水,更是关系到整体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目标的问题,与加快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并无冲突之处。
事实上,就如何实现工资较快增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提出了具体措施,比如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具体目标是,“实现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两个“不低于”,相当于为保证工资普遍增长划定了动态标准。这些措施,总结起来就是逐步增加劳动者一方的话语权和博弈能力,通过市场定价和平等协商,形成合理的劳动力价格水平。在此基础上,作为政府主管部门,还可以通过及时发布工资指导价、适度调整最低工资等,为工资收入划定下限,保证涨工资目标的实现。诚然,这些还有赖于扎扎实实的推行落实,要有督察机制,有问责机制,不然,目标容易落空。
另外,这里所说的推进工资协商和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主要还只指企业正式职工,数量众多的农民工和自由劳动者如何不被倍增计划“落下”,确实是不应忽视的问题。目前的要求,也只是尽量保证他们的工资不被拖欠。此外,谁来给数亿农民“发工资”,如何保证农民收入也能倍增?这个问题也应引起重视,不然,“倍增”的结果,贫富差距恐怕不是缩小而是可能拉得更大了。
不过,上述问题的解决,也应包含在收入分配改革的制度设计之内。随着劳动力市场结构的变化,随着收入分配改革朝着公平正义的方向推进,工资收入翻番,还是值得期待的。(丁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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