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 李晓宜
几乎每一辆经过河南省汝南市老君庙超限站的货车或多或少都得交钱,老君庙超限站在众多司机的眼中成了一个“收费站”,超载车辆交完罚款后可以不卸货。(3月30日《河南法制报》)
客观地说,加强路面监管,治理超限超载,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坚决打击非法从业者,协助和引导公民个人遵守法律, 减少违法行为,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而汝南老君庙超限站不但不想办法减少车辆超载的违法行为,反而用“一罚了之”,“以罚代管”,交了罚款就可以不卸货,如同从路政管路部门领取了一张“通行证”一样,“违章”超载仍可以大摇大摆地上路。这样,放任司机违法,超载司机花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地超载,为了早点把被罚的钱赚回来,司机只会报复性“疯狂地超载”。不但达不到治超的效果,甚至成了纵容司机违章的帮凶,助长超限超载之风。
实际上,放任车辆超限超载行驶的危害是显而易见。超限车辆装载量超过核定的装载量,使平均每吨位实际交费额减少,降低了单位运输成本,在同样运价水平时,超载运输者就可获得比守法经营者更多的利润。对于国家来讲,漏征了大量规费,对于遵纪守法的人来说,无疑是不公平的。此外,严重超限车辆一般车速都很低,且由于超限车的车体大,影响后车通行,常常造成交通阻塞,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但是,在上述消息中,某些地方和部门热衷于将治超当作掳取钱财的工具,其中猫腻不言自明。由于利益的驱动,他们更热衷以罚款为职责,以创收为目的,甚至“放水养鱼、以罚代管”。这么一来,执法部门不仅减少了执法管理的工作量,而且罚款财源也稳定。路政人员,工作起来也轻闲省心,司机可以超载多赚钱,确实可以使路政和司机“双赢”。最终导致恶性循环。这是有法不依,也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腐败行为,损害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肃。
对于汝南老君庙超限站“胡乱执法”行为,有关部门应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加强督查,以杜绝类似行为的发生。(陈开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