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莉萍
轻便灵活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受到市民的欢迎,成为不少市民首选的代步工具。近期,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凡最高车速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均属于超标车。电动自行车一时间成为市民热议的焦点,各种讨论又被重新提上议题,再掀“波澜”。
电动自行车也要上牌、考驾照?市民抱怨没必要
据悉,2008年《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就规定,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然而,三年过去了,登记上路成了过眼云烟。而近段时间刚颁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一次挑起了市民的神经,“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如果这一国标实施,再骑电动车可能就得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的手续。在采访中,不少市民对《通知》表示不理解。
“什么?电动自行车上 牌?考驾照?我没听错吧?上牌还能说得过去,考驾照这不就有点荒唐吗?麻烦就不说了,单这孩子上学就是个难办的事。首先是孩子还不到18岁,根本就没有考驾驶证的资格,没有驾驶证就意味着孩子以后都不能再骑电动车上学,本来电动车就是给孩子买的,这不等于白买了吗?”家住市中区花园小区的秦先生显得有些无奈。向他提及办牌的事情,他表示自己还要观望一阵,“我不想上牌,以前买这个车的时候就是想当自行车给孩子用的,谁听说骑自行车还要考证的?现在突然规定要缴纳和机动车一样的税,还要考什么驾驶证,显然很难接受。”
此前,关于电动自行车 挂牌收费的标准也一直倍受争议。早在2009年,就有省交管部门的人士透漏电动自行车挂牌登记费在20元左右,不会超过30元。就这一收费标准,记者采访了部分市民。
“挂牌就已经让我想不通了,如果再收取20元的挂牌费用,我就更想不通了。挂牌,是不是意味着每年都要进行年审,是不是每年还要缴纳一定的年审费用,这样算起来,也是不小的支出,那我还不如买自行车划得来。”市民崔永昌说。经过一番调查,多数市民表示,自己所能接受的挂牌收费的标准为:10元至20元之间,而年审费用最高不能超过5元。
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道,很纠结
2004年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把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而按照电动摩托车标准中的定义,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在每小时20公里和每小时50公里之间的,或者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每小时50公里的两轮车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
“我现在也搞不清楚电动自行车是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有时候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也会觉得不妥。我希望相关部门,能对电动车的身份问题做一个鉴定,再者,在市民购买的时候,商家也该主动告诉市民该车属于哪种类型。”在某学校任教的顾先生说。
酒驾入刑后,很多市民表 示担忧。“听说,现在要把电动车归为机动车一类,以前喝了酒骑电动车,只要不出事,啥处罚都没有,现在醉驾入刑了,如果把电动车也划归机动车一类,喝了酒再骑车很可能就要被拘役了,现在喝了酒骑电动车心里就发虚,看到交警就心发毛。这个问题弄不明白,心里总放心不下。我查了很多 规定,似乎国家也没有明确规定。”市民孙晋桐说。记者走访发现,像孙先生这样有疑问的市民不在少数。
“酒驾只是针对汽车驾驶员吧,这电动车也算吗?喝了酒不能开车,电动车就是首选,电动车速度慢,只要不喝醉还是会自己骑回去的。” 一位市民说。
淘汰现有车辆,谁来买单?折价回购,市民难接受
根据四部委的政策规定将淘汰“超标车”,那么这部分费用该由谁来买单?淘汰在用的超标电动车,政府部门给出的答案:一是以旧换新、折价回购,或者通过发放报废补贴等 方式,鼓励电动车车主置换和报废;二是地方政府设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限,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那么,对此答案市民满意吗?
“我们购买时都是有‘合格 证’的,怎么到了手里就成了要被淘汰的‘超标车’?这让我想不明白。再者,政府给出的答案是以旧换新、折价回购,这样看来至少有一半的损失都要由我们买单。我的电动车是今年4月 份刚买的,当时售价2890元,如果政府要回购旧车,假设按照正常售价的半价补偿,一辆车只补偿1445元。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恐怕让市民很难接受。”市民王增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