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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国民拥有平等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权力,才有利于提高全中国人民的法律素质

[日期:2016-03-11]   来源:站长天地(wanminw.com)  作者:jjdyb   阅读:1741次[字体: ]

    我赞同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门槛,促进法律工作人员精英化。个人认为全日制的法律学生,考试等能力整体上是强于自考、成考、函授等法(本)专业社会考生的。他们基础好、时间充足、记忆力好。自考、成考等法律考生都是一些积极向上,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明天更好的自己的人,他们有些年轻,有些是年龄不小的有家之人,还要承担着养家糊口的重担。年长者记忆力远不如科班出身的全日制大学生,让两种不同教育背景的学法人员同台竞争,胜者上,不会拉低法律从业人员的素质。反而会鼓励更多的想在法律方面就业或单纯想提高自己法律知识的人学习法律,更有利于国家依法治国政策的落实。
  因为教育背景不同,搞考试准入垄断,会打击国民学法的热情,会打击国民自学成才的热情,也不利于提高整个国民和法律从业者的素质。多年的社会义经济建设也证实,自由竞争才会提供更好的服务、更好的产品。法制的建设中,自由竞争也会培养出更多的法律精英。英雄不问出处,我希望司法考试改革,能给那些非全制的考生一个平等的考试机会。可以设定学历、学位、法律工作经历等条件,可以改革考试内容,可以增加考试难度,但要让非全日制的学法者有上升之路,要给他们平等的考试权力。因为只有国民拥有平等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权力,才有利于提高全中国人民的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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