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分析指出,最高法通过解释“造谣问题”力挺“造谣者”,显示中国官方内部对武汉和湖北在处理疫情的做法上相当不满,地方官员预料得为疫情扩散承担责任。
在极为汹涌的舆论声浪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前天罕见地为武汉疫情“造谣者”正名,变相对武汉官方作出公开批评,为下来问责地方官员埋下伏笔。
有分析指出,最高法通过解释“造谣问题”力挺“造谣者”,显示中国官方内部对武汉和湖北在处理疫情的做法上相当不满,地方官员预料得为疫情扩散承担责任。
武汉肺炎疫情去年12月31日披露隔天,武汉警方处罚了八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SARS”信息的“造谣者”,指他们在不经核实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武汉警方当时还在官方微博警告:“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根据微信公众号“北青深一度”前天发布的对其中一名“造谣者”的采访,这名医生因在聊天群披露“确诊七例SARS”,被所在医院要求写反思,并在当地警方要求下签署《训诫书》。
武汉肺炎疫情演变成公共卫生危机后,中国民众对武汉警方以“散布谣言”为由封堵舆论极为不满,质疑这导致社会失去防控疫情最关键的20天,而警方采取的行动是基于当地政府隐瞒疫情的目的。
中国最高法院前天在官方微博发文强调,“解决谣言问题,依法处理是治标,信息公开是治本”。
文章措辞强烈地写道:“各级官员决不能仅把信息公开认为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是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视角考虑问题。”
文章还对当前的媒体环境与2003年沙斯时做对比指出,在当前海量的信息中,任何试图掩盖真相的尝试都是徒劳,传统的信息管控措施也很难再有效实施。
文章为八名网民正名称,尽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非沙斯,但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初听信了这个“谣言”,对疫情防控可能是一件幸事。
文章还呼吁执法机关“保持宽容态度”,并指出:“试图对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实的信息都进行法律打击,既无法律上的必要,更无制度上的可能,甚至会让我们对谣言的打击走向法律正义价值的反面,成为削弱政府公信力的反面教材,成为削弱党的群众基础的恶性事件,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攻击我们的无端借口。”
中国流行病学科学家曾光:这八个人是可敬的
最高法在舆情高涨之际发声,被视为向当初处罚八名“造谣者”的武汉市当局直接施压,迫使其表态或认错,而中国专家和意见领袖近期也纷纷声援这八人。
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曾光昨晚对话《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时评价,“这八个人是可敬的”“他们是事前诸葛亮”。
最高法的文章被中国各大媒体转载后,武汉警方昨天在微博通报称,这八人在网上传发的消息属于“未经核实的信息”,“因上述八人情节特别轻微,当时,公安机关分别进行了教育、批评,均未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的处罚”。
此番澄清招来更多批评,不少网民要求武汉当局公开道歉。有网民留言:“特别是那位(提出)‘疑似SARS’的,如果武汉市政府也能有这样的疑问,全国现在估计就在开心过大年了吧。”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唐任伍受访时呼吁官方正视互联网时代的社会舆论。他告诉《联合早报》:“如果是纯粹的造谣,进行打击没有问题,而武汉疫情当时显然已有苗头,面对社会舆论监督,动不动就上升到维稳,用扰乱社会治安的名义来打压,显然是不妥的……这也表明武汉当局在信息社会里,治理能力没有跟上时代。”
北京大学政治学学者杨朝晖受访时则指出,官方对舆论采取了习惯性的严厉管理,此次的教训是,“如果不会引起重大社会影响和动荡的舆论,应该适当放松管控,给予更多宽容”。
(记者是《联合早报》北京特派员)
发布/2020年1月30日 3:30 AM,文/杨丹旭,来自/联合早报;原文链接: https://www.zaobao.com/special/report/politic/cnpol/story20200130-102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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