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建设|诉讼指南500问(三十七)第三十七集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指的是什么?
来源: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12-08发布
第三人是指认为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从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的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但无权在一审案件中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申请撤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是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