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卖小麦约2100斤

去年新换的电瓶充满电能跑48km,小三轮车一次可以运输约440斤小麦。去面粉厂的路程约8公里,可以跑3个来回 。昨日卖小麦约2100斤,每斤1.2元或1.19元,根据水分不同价格略有不同。这个价格1斤比去年少了2角多。

最近卖粮食进行了改革,以前是卖给中间商,现在是自己直接卖给最终用户。价格可以卖的高一些,但是需要承担运输和部分装卸工作,需要购置运输工具,需要有比较好的体力,还要找到合适的买家,寻找去买家的合适路线。自己装,自己卸,粮食称重的时候可能还要装卸一遍。面粉场在这方面还比较现代化,有电子磅,可以同时称重两个像我家这样的电动三轮车。他们有自己的铲车,卸货的难度也不是太大,而且需求量大,称重也比较合理,我们庄好多人都去那里卖小麦。

2024年4月自学考试成绩

2024年4月自学考试国际法成绩

比去年高了4分。自考教材是2007年的,我没有买该教材。完全用的2023年的杨帆三国精讲,2024年4月考试前又做了一遍国际法的真题,在此次自考真题里没发现法考真题,还遇到了一些没有学过的知识点,法考国际法只有选择题,没有主观题。考试中简答、论述、案例(共60分)都写满了,改卷老师要求很严格,这部分考试看来我没拿到多少分。客观题做的也一般,三国法与自考的考试内容还是有不少区别的。这次三国法我还是比较用心的,去年学过一遍,今年又做了一遍真题,前面4章我还重新听了一遍2023年的三国法中国际法精讲,现在自学考试真的好难,心里不舒服,有点受打击了。

相关链接:2023年4月自学考试成绩 – spzn的小站

法考民法试题一道

2023年1月1日,甲乙公司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甲公司于1月10日已履行供货义务,乙公司应在6月1日前支付甲100万元的货款。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转让了对乙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并通知了乙公司。3月1日,甲又将对乙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了丁公司,并在人民银行办理了登记。  4月1日,乙公司将100万元打给了丁公司账户。 请问:  谁应当取得应收账款债权?丙公司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答:

  1. 丙公司应当取得应收账款债权。

 根据合同编通则解释第五十条:“让与人将同一债权转让给两个以上受让人,债务人以已经向最先通知的受让人履行为由主张其不再履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通说观点,债权多重转让的,最先通知的受让人优先级别最高,而不是最先登记的。

  • (1)丙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当然丙公司也可以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编通则解释第五十条“最先通知的受让人请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或者依据债权转让协议请求让与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丙公司无权请求丁公司返还100万元,除非丁公司对甲、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知情。

根据合同编通则解释第五十条“最先通知的受让人请求接受履行的受让人返还其接受的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接受履行的受让人明知该债权在其受让前已经转让给其他受让人的除外。”

出题者:扭曲哥,回答:飞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