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武汉本来就是一个英雄的城市(望海楼)》

和平年代没有硝烟,但是没有硝烟的战场同样考验着每一个人。

  这些天,中国乃至全世界都将目光投向这座有1000多万人口、素有“九省通衢”之称的城市——湖北武汉。面对肆虐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武汉毅然关闭离城通道。

  武汉人民正在用爱建设这座城市。“我的城市生病了,但我依然爱她!”公益歌曲《武汉伢》击中无数武汉人的泪腺。当疫情笼罩江城,当熟悉的街道变得冷清,武汉人民没有慌乱,他们豁得出来、顶得上去,担起了该担的责任。

  面对疫情,身患绝症的武汉金银潭医院院长张定宇不下火线、与病毒赛跑;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女医生张旃写下“个人觉得不需要告诉,本来处处都是战场”的现代版“与夫书”;无数封“不计报酬,无论生死”的请战书上印着鲜红手印;无数人“连轴转、白加黑、纸尿裤、就地躺”……这些冲锋在前的白衣勇士,是武汉“最美逆行者”。面对疫情,270多名工人共产党员组成的突击队,带领上千名工人昼夜奋战在武汉火神山医院工地;生产和服务抗疫产品的企业员工加班加点……各行各业守望相助,为抗击疫情提供了坚实保障。面对疫情,大多数武汉群众顾全大局,主动选择“留守”,自觉居家过一个“安静”的春节。

  因为爱这座城,武汉人民克服了很多困难,作出了很大牺牲。他们是这座城市的守护者,是这座城市的英雄。

  武汉,本来就是一座英雄的城市。这里打响过辛亥革命第一枪,经历过抗日战争时“保卫大武汉”的烽烟岁月,迎战过1998年的特大洪水……艰难险阻铸就了武汉人“用身体筑城墙”“人在堤在”的勇敢刚毅,涵养了“不服周”(指不服气、不甘心)、“不信邪”的倔强顽强。所以,如今即便疫情严峻,即便困难重重,武汉人也没有被吓到、没有被压垮。

  全国人民众志成城,用爱温暖了这座城市。虽然武汉按下“暂停键”,但武汉人民并非孤军奋战,全国人民是坚强后盾。截至1月28日晚,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29个省区市及3支部队的52支医疗队6097人的“援助大军”驰援湖北;截至1月30日,湖北累计收到615.43万件捐赠物资。武汉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的建设直播画面,每天吸引数千万观众发出“武汉,加油”的集体呐喊……有了祖国大家庭的温暖,我们更有理由相信,再寒冷的冬天都会过去。

  回溯历史,从曾经席卷全球的疟疾、伤寒、霍乱、鼠疫、天花,到本世纪开始流行的艾滋病、非典、禽流感、登革热、埃博拉,人类文明史,就是与疫病不断抗争的历史。中华民族更是在抗击各种自然灾害、疫病、外来侵略等艰难困苦中锻造出不屈不挠、团结奋战的精神禀赋。当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变得更加坚强、更加理性、更加智慧,就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我们的前进步伐。

  钟南山院士几天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一个劲头上来了,很多东西都能解决。全国帮忙,武汉是能够过关的。武汉本来就是一个英雄的城市。”我们坚信,只要继续秉持科学和理性精神,只要继续紧紧依靠包括武汉人民在内的广大群众,坚定信心、科学防治、群防群控,武汉就一定能过关,中国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彭训文  (作者为本报评论员)

治理有关新型肺炎的谣言问题,这篇文章说清楚了!

​​新型肺炎出现以来,围绕这一问题的谣言,一度甚嚣尘上。为什么会发生谣言?如何治理谣言?应该打击什么样的谣言?这是我们在打赢抗击新型肺炎的人民战争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不可能冲在治理谣言的第一线,但是我们有责任向全社会表达自己对解决谣言问题的法律思考。

 
一、谣言的概念以及谣言是如何产生的?

  “谣言”是生活用语,法律上对谣言表述为“虚假信息”。在有关新型肺炎的问题上,编造、散布,或组织、指使他人散布虚假信息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属法律严格禁止的对象。 虚假信息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在一线实施社会治理的有关机关和个人,对此应有深刻的认识,这是更好履行执法责任的前提。笔者认为,谣言之所以产生,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虚假信息起源于个体认知能力的局限。 

不同个体基于认知水平的差异,对同一事物,完全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虚假信息,我们应该理解法律对个体的适度宽容态度。  比如,在武汉市公安机关处罚的8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的案件中,如果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我们的确可以认定,鉴于新型肺炎不是SARS,说武汉出现了SARS,属于编造不实信息,且该信息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符合法律规定的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给予其训诫或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都有其正当性。


 但是,事实证明,尽管新型肺炎并不是SARS,但是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谣言”,并且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采取了佩戴口罩、严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措施,这对我们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所以,执法机关面对虚假信息,应充分考虑信息发布者、传播者在主观上的恶性程度,及其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只要信息基本属实,发布者、传播者主观上并无恶意,行为客观上并未造成严重的危害,我们对这样的“虚假信息”理应保持宽容态度。 试图对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实的信息都进行法律打击,既无法律上的必要,更无制度上的可能,甚至会让我们对谣言的打击走向法律正义价值的反面,成为削弱政府公信力的反面教材,成为削弱党的群众基础的恶性事件,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攻击我们的无端借口。 

2、虚假信息起源于信息公开的不及时、不透明。 

谣言止于公开。群众基于对自身安全的焦虑,在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存在一定程度的慌乱,是人之常情,应予理解。如果在这种时刻,有关信息及时、全面地公开,群众的疑虑自然会削减。但是,如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透明,群众基于其社会交往圈与自己的生活经验,往往容易听信并传播各种谣言。 所以,解决谣言问题,依法处理是治标,信息公开是治本。我们做好了信息公开工作,群众就会将公开的信息和自己获知的谣言相对比,久而久之,当群众发现政府公开的信息永远正确时,谣言就自然失去了群众基础。反之,如果谣言一次次被现实证实,那么群众在突发事件面前,会自然地选择相信谣言。从这个意义上讲,各级官员决不能仅把信息公开认为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是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视角考虑问题。 经此一役,我们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们要坚定地相信群众的大多数。我们宁可把问题想得更严重一些,宁可把对群众的警示讲得更严肃一些,宁可把局势形容得相对严峻一些,以此激发起群众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度重视,并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赢类似特殊战争。

 3、虚假信息起源于特殊的自媒体环境。 

我们今天面对的媒体环境与“非典”时期有根本差异。“非典”时期,尚不存在自媒体的概念,信息渠道只有官方媒体一种。彼时,论坛、博客、手机短信等非传统传播方式虽然存在,但造成的影响极其有限,尚不足以作为信息传递的主要通道。 如今,情况发生了显著变化。随着商业媒体的发展以及微博、微信等一系列社交媒体的出现,人们的信息来源异常多元,个体的声音可以经由互联网而无限放大。身处在疫区的个体,可以通过语音、短视频等方式与社会公众进行更加直观、更加真切的交流,打破了官方媒体对信息传播的主导权。显而易见,在海量的信息中,任何试图掩盖真相的尝试都只是徒劳,传统的信息管控措施也很难再有效实施。 一方面,这是中国社会愈加成熟、愈加自由、愈加开放的标志。另一方面,这种自由也给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媒体土壤。这是我们第一次在自媒体环境中遭遇如此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而这种复杂局面,也是当今国家治理进程中,我们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

 二、什么样的谣言必须严厉打击? 

不是所有的不实信息都要进行法律打击,但是在决战新型肺炎的特殊时刻,有些谣言必须严厉打击。 从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查处的有关案件看,以下几类信息应属于严厉打击的对象,可以进行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予以刑事处罚。

 1、谣言涉及疫情状况,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 比如,某地没有疫情而编造该地有疫情出现的信息,从而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但是执法机关在查处类似案件时,应全面审查其主观恶意与行为在客观上造成的影响。如果其主观上并无重大恶意,谣言也仅在较小范围内传播,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后果比较有限,考虑到该类谣言在客观上对一定范围群体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有一定积极影响,且澄清该类事实较为容易,故对这类谣言的编造者、传播者,应以批评教育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刑事处罚在非极端情况不予考虑。

 2、谣言涉及污蔑国家对疫情管控不力等信息,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国家动员能力在国际社会广受认可和赞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公民对国家更好地开展疫情管控工作可以通过正当途径提出自己的意见,有关专业人员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甚至是善意的批评。但是肆意编造国家对疫情管控不力等信息、明知是是虚假信息还进行传播的,主观恶性极大,客观上容易引发严重的社会秩序混乱,依法应予严肃处理,必要时应予刑事追诉。

 3、谣言涉及捏造医疗机构对疫情处置失控、治疗无效等信息,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 民众对疾病治疗有重大关切,对医护人员在一线面临的防护措施出现短缺的现象有关切,对医疗机构治疗新型肺炎的能力有关切,这些情绪也可以理解,这些正当诉求,民众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进行表达,有关专家学者或者专业人员对上述问题开展正当学术批评,亦属言论自由范畴,依法应受法律保护。 但是,鉴于疫情防控已经升级为国家行动,有关疫情的处置与疾病的治疗信息应绝对以国家的权威信息渠道为准。任何编造上述不实信息并传播的行为,都极易造成社会公众的巨大恐慌,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巨大,应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4、其他容易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谣言。 鉴于社会生活纷繁复杂,新类型谣言层出不穷,审查不同情形的行为,应结合其主观恶性与客观影响等情形综合判断。 诸如一些“鼻子抹香油可以预防新型肺炎”“盐水漱口防肺炎”“喝酒吸烟防肺炎”等谣言,鉴于该类谣言的社会危害性较低,且不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应以正确引导、科学普及为主,不宜进行法律惩戒。 但是其他一些肆意捏造事实的行为,诸如夸大疾病死亡人数、夸大疾病死亡率、捏造负面的所谓医生“自述”等行为,鉴于其主观上并无任何善意可言,且极易造成社会公众严重恐慌,依法应予严惩。 

三、结语 

与谣言的斗争,本质是一个如何争取群众的问题。今天的中国,基于其开放和自由,我们对一些不实信息并不进行管制。澄清一些常识性的错误认识,一方面靠国家的努力,另一方面,也寄希望于广大人民群众自身。 但是病毒当前,国家面对重大考验。在这个时候,对不怀好意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应给予其坚决、有力打击,这是国家政法机关的应尽之责。社会各界、有关人员,在这个问题上,应有更加清醒的认识,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唐兴华 ​​​​,摘自1月28日的最高人民法院新浪微博。

联合早报:《中国高院罕见为武汉疫情“造谣者”正名 为下来问责地方官员埋下伏笔》

有分析指出,最高法通过解释“造谣问题”力挺“造谣者”,显示中国官方内部对武汉和湖北在处理疫情的做法上相当不满,地方官员预料得为疫情扩散承担责任。

在极为汹涌的舆论声浪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前天罕见地为武汉疫情“造谣者”正名,变相对武汉官方作出公开批评,为下来问责地方官员埋下伏笔。

有分析指出,最高法通过解释“造谣问题”力挺“造谣者”,显示中国官方内部对武汉和湖北在处理疫情的做法上相当不满,地方官员预料得为疫情扩散承担责任。

武汉肺炎疫情去年12月31日披露隔天,武汉警方处罚了八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SARS”信息的“造谣者”,指他们在不经核实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武汉警方当时还在官方微博警告:“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根据微信公众号“北青深一度”前天发布的对其中一名“造谣者”的采访,这名医生因在聊天群披露“确诊七例SARS”,被所在医院要求写反思,并在当地警方要求下签署《训诫书》。

武汉肺炎疫情演变成公共卫生危机后,中国民众对武汉警方以“散布谣言”为由封堵舆论极为不满,质疑这导致社会失去防控疫情最关键的20天,而警方采取的行动是基于当地政府隐瞒疫情的目的。

中国最高法院前天在官方微博发文强调,“解决谣言问题,依法处理是治标,信息公开是治本”。

文章措辞强烈地写道:“各级官员决不能仅把信息公开认为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是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视角考虑问题。”

文章还对当前的媒体环境与2003年沙斯时做对比指出,在当前海量的信息中,任何试图掩盖真相的尝试都是徒劳,传统的信息管控措施也很难再有效实施。

文章为八名网民正名称,尽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非沙斯,但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初听信了这个“谣言”,对疫情防控可能是一件幸事。

文章还呼吁执法机关“保持宽容态度”,并指出:“试图对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实的信息都进行法律打击,既无法律上的必要,更无制度上的可能,甚至会让我们对谣言的打击走向法律正义价值的反面,成为削弱政府公信力的反面教材,成为削弱党的群众基础的恶性事件,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攻击我们的无端借口。”

中国流行病学科学家曾光:这八个人是可敬的

最高法在舆情高涨之际发声,被视为向当初处罚八名“造谣者”的武汉市当局直接施压,迫使其表态或认错,而中国专家和意见领袖近期也纷纷声援这八人。

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曾光昨晚对话《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时评价,“这八个人是可敬的”“他们是事前诸葛亮”。

最高法的文章被中国各大媒体转载后,武汉警方昨天在微博通报称,这八人在网上传发的消息属于“未经核实的信息”,“因上述八人情节特别轻微,当时,公安机关分别进行了教育、批评,均未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的处罚”。

此番澄清招来更多批评,不少网民要求武汉当局公开道歉。有网民留言:“特别是那位(提出)‘疑似SARS’的,如果武汉市政府也能有这样的疑问,全国现在估计就在开心过大年了吧。”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唐任伍受访时呼吁官方正视互联网时代的社会舆论。他告诉《联合早报》:“如果是纯粹的造谣,进行打击没有问题,而武汉疫情当时显然已有苗头,面对社会舆论监督,动不动就上升到维稳,用扰乱社会治安的名义来打压,显然是不妥的……这也表明武汉当局在信息社会里,治理能力没有跟上时代。”

北京大学政治学学者杨朝晖受访时则指出,官方对舆论采取了习惯性的严厉管理,此次的教训是,“如果不会引起重大社会影响和动荡的舆论,应该适当放松管控,给予更多宽容”。

(记者是《联合早报》北京特派员)

发布/2020年1月30日 3:30 AM,文/杨丹旭,来自/联合早报;原文链接: https://www.zaobao.com/special/report/politic/cnpol/story20200130-102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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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中国确诊及死亡病例创单日新高 黄冈恐成“第二个武汉”》

中国春运返程高峰临近,受武汉肺炎疫情影响,贵州省会贵阳北站旅客大幅减少。据统计数据显示,贵阳北站昨天发送旅客1万3483人次,同比减少5万7811人。图为旅客稀少的贵阳北站候车大厅。(中新社)

中国昨天(2月1日)通报的武汉肺炎单日确诊和死亡病例双双创下新高,累计确诊病例首度破万。毗邻武汉的黄冈疫情严峻,恐成为“第二个武汉”,当地昨天祭出限制人员出行的禁足令,337名官员则因防疫不力遭处分。  

据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前天中国境内新增确诊病例2102例,新增死亡46例,是疫情暴发后单日新高。新增死亡病例中,45例来自湖北,一例来自重庆。截至前天,中国境内累计确诊病例已达1万1791例,累计死亡259例。  

重灾区湖北省昨晚宣布,延长农历新年假期至2月13日。与武汉人员交往密集的黄冈确诊病例快速增加,当地昨天向市民下达禁足令,成为此次疫情中首个限制民众自由出行的城市。

每户家庭只能每隔两天 派一人上街采购生活用品

黄冈官方昨天发出紧急通知,从即日起,黄冈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商超和药店上班外,不得外出。

通知称,对不听从管控、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中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若不听从管控,会被纪检监察机关问责,所在单位负责人也会被追责。

拥有750万人口的黄冈位于武汉东部,是1月23日继武汉后第二个宣布封城的城市。黄冈是第二疫情高发区,截至前天,已确诊726起病例,死亡12例,仅次于武汉的3215例确诊和192例死亡。 

有分析担忧,黄冈医疗资源比武汉更紧缺,加上地方医院检测能力不够,当地患病人数可能远不止官方公布的数据。

黄冈近日严厉追究干部疫情防控责任,当地卫健委主任唐志红1月30日被曝光对疫情防控“一问三不知”后,当天被火速免职。

黄冈市市长邱丽新昨晚在湖北省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承认,前期对疫情认知准备都不足,一些干部重视不够、作风不实,导致防控工作存在短板和弱项。

黄冈在1月22日至30日,处理、处分党员干部337人,对防控工作不力的六名领导干部予以免职。据当地市纪委监委网站昨天发布的消息,市纪委监委前晚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视频会议,要求坚决以严肃的战时纪律,向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开刀问斩”。黄冈纪委监委网站的通报标题与内文,都强调要“开刀问斩”。

对进口防疫物资减税

另一方面,面对前线医疗物资紧缺,中国预计加大海外采购,并对进口防疫物资实施减税。

据新华社昨天报道,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应约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通电话时强调,中国当前正在全力保障奋战在抗疫一线医护人员所需的医疗物资,希望欧盟为中方通过商业渠道从欧盟成员国紧急采购医疗物资提供必要便利。

中国官方昨天也宣布,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支持防疫工作的进口物资、捐赠用于防疫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这类物资包括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等;此外,对进口自美国的相关物资不加征反制关税,已加征的关税予以退还。

(记者是《联合早报》北京特派员)

发布/2020年2月2日 3:30 AM,文/杨丹旭,来自/联合早报;原文链接: https://www.zaobao.com/news/china/story20200202-102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