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成功换了一个开关和LED电灯,LED灯自带的接线槽挺好用,自带扩大按钮软铜线接头也能轻松插入。开关应该接在火线上,LED灯需要标准的开关接入方能延长使用寿命。现在的LED灯自带吸铁石固定,可以用在老式的吸顶灯罩上。
作者: Garen Sun
2021年2月游戏情况
2月19日至3月1日,11天,我用盖伦打了7把匹配,胜利了3把。盖伦对线奎因时应先出铁板鞋,方便追击奎因,也可以增加坦度,S11赛季的盖伦必出挺进破坏者3300,50攻击力,20%攻速,300生命值,10技能急速。主动增加位移,并减速对手,可以把E的伤害更好的打出来。造成伤害时会提供30移速,持续两秒。这个装备是为S11赛季的盖伦量身定做的装备,以上属性对于盖伦的QWE都有加强。盖伦主要靠技能物理输出,减少CD也很有用。攻击力越大技能伤害越高,攻速可以增加E的旋转圈数,额外生命值可以增加W的护盾值。盖伦打奎因,要会骗奎因的推人技能,等她放完推人技能再开Q追击,不容易被她风筝。在上路中间的草丛里放个真眼,等奎因压线推塔时传送到她背后,堵着她打,不要先放Q,如果她向我方防御塔处跑,方便追她。第一个装备出铁板鞋,第二个出 挺进破坏者 ,接着出亡者的板甲和荆棘之甲等。
摩托车强制报废规定应修改
浙江台州老马:摩托车在中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近年来很多公民购买了大排量进口摩托车,作为一种休闲、通行、旅游的工具。但是很多城市禁摩,并且规定11-13年的强制报废年限。对此,我作为全国上千万的摩托车爱好者之一,强烈要求修改13年强制报废的规定。理由是:1、原先汽车也有报废年限,现在取消了,只要能通过车辆年检和环保检测,就可以继续使用。修改报废年限有先例,也符合法律规定。2、现在国产摩托车的技术不断进步,涌现了一系列符合要求、高新技术化的摩托车。进口品牌的摩托车,不管是在安全还是环保、产品质量都远远超过13年的使用寿命。3、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符合检测要求的摩托车可以继续合法使用,不会以无牌无证的车辆继续使用,减少交通隐患。4、取消摩托车强制报废,既是尊重物权的表现,也符合民意的呼声。5、摩托车既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运动,不能歧视和限制,而要像其它机动车一样平等对待。2016-05-06
来源:中国政府网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最新修正是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支持者可以添加全国人大官方微博和微信,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提意见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部分内容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2012年12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公布。2013年1月14日,商务部网站公布了该规定。《规定》共11条,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的,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第七条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最近我要开始练车考驾照
作为家长,我要带个好头,做事情不能虎头蛇尾,我要攻克考驾照这个难关。
科目二
2021年2月21日星期日上午8点至10:30两个人练习科目二。
2月24日星期三下午2点半至5点半练习倒车入库和侧方位停车。共三个人,我练得多。教练晚来了半小时。
2月27日周六,请假练习倒库与侧方位停车,并跑了几趟全程,陡坡起步标线有很大的进步,在车身正的前提下,用车头中间标远处的线很容易对齐。早松开离合,待上坡时车速并不快,四个人从8点半练到晚上6点。
3月3日,星期三通过手机交管12123预约科目二考试,预计3月16日星期二考试。3月11日收到短信成功预约科目二, 3月16日 考试。补考费用240元。
3月5日,星期五,下午请了半天假,我一个人从3点练到5点半。复习了倒库,侧方位停车,练习了陡坡和曲线行驶。
3月11日,星期四,小雨,请了一天假,从上午9:00至11:50(四个人),下午2:30至5:20(2个人),整天都在练科目二,下午练了一把科目三。教练开始放我鸽子,早上和下午都晚来了半小时。
3月13日,星期六,3个人从8:30练到11:50,我练得多一些。
3月14日,周日,上午两个人从8:50到11:50练科目二,下午2个人在西王庄练科目三从3点到5点。
3月15日,周一,上午租驾校的模拟场地考科目二,一次80,一次不合格。费用共100元。用沈教练的车练习。时间是9:00到11:50。下午2点半左右复习了2把科目二,然后2个人一起练科目三,一直练到5点半。教练晚来了约半个小时。
科目三
3月20日 周六,下午2:30到5:45三个人练车,其中两个人练习科目二,我练习科目三,后来到了科三的场地也就是路上,他们跟我一起练习科目三,今天教练比较凶。
3月22日 周一,下午练习科目三,共四个人,三个人先练科目二,我从三点半练到5:20练习科目三,跑了人民路和西王庄等路段。
3月25日周四,我于下午1点37到驾校。下午2点到3点半多,有一个人在练科目二。我们两个人从下午3点40开始练车科目三练到6点10分。
3月28日周日,2个人从下午3点30练到6点。教练让我2点半到,他2点50到,一个女孩李秋练科目二练到3点半。虽然给了加油费,练车前每次都得要求几遍,电话提示几遍。3月26日下午想练车,教练没同意。给教练200元后多练了7个小时,教练很在意学时,虽然练车的人少,但平均一个人一次练车也就1个多小时。
4月3日星期六 ,下午1点50到5点半,我一个人在丁庄和人民路段练习科目三。丁庄离我家好远,骑自行车需1个多小时。
4月4日星期日,下午3:25到6点,中间停了约30分钟。我一个人在丁庄与人民路练习科目三。
4月5日星期一中午花了200元钱,在薛城区榴园大道练习科目三。1号线与2号线分别跑2圈。
4月6日星期二,上午,教练送我回家,我从店韩路旁边的绿道上车,然后经过光明大道开到了家,从9:00到10点大约50分钟。
晚上我骑着单车去科目三考场一号线又转了一圈,把重要位置又熟悉了一下,因为上次模拟的时候我没看一号线。警校距开始的位置比较远,适合做加减挡或直线行驶。
4月7日,我一早来到了考场,等待的时间很长,也紧张,经过漫长的等待我分到了4号车,第一个考,竟然是1号线,考官也很和蔼,不凶,起步的时候适合做加减挡,但前面有个考试的车很慢挡住了我的去处,我被压了一段时间终于超过了它,回来的路上刚加减挡完毕,由于没有直线行驶的时间和路段了(我猜的)只能被点了直线行驶,我用四档完成了直线行驶,以前用三挡较多。有一次变道的时候方向灯掉了,但系统没报,也许车轮都已进入变更车道的缘故。就是不熟悉考试系统,没尽早变道。科四靠运气,真的我遇到了一个好考官,分到了一个我熟悉的线路。我过了,然后接着考科四(安全文明驾驶),90多分也过了,照相后等着下午办理驾驶证。科三与科四签字的工作人员还是比较凶,自己的成绩拍照都不行,说话也不好听,态度不好。
下午再次来到枣庄驾考中心,拿到了c1驾驶证。
也许 因为 科目三车上有考官的缘故,就安全、注意事项和考试流程等方面讲解员说的比科目二要少很多。
昨日为二宝安户、办理居民医保
昨日为二宝安户、办理城乡居民医保。齐村派出所与市中区医保处的窗口服务人员态度好,办事效率高,相关证件的复印还免费代办,非常亲民。
城乡居民医保对于新生儿来说,最好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这期间办理的,可以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安户一般需要提供男方或女方的户口本、双方的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由派出所留存)、一方的结婚证等。为我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的女辅警服务态度很好,还为我变更了最高学历。
今天打了新冠肺炎疫苗的第一针
今天我在妇幼保健院打了新冠肺炎疫苗的第一针。
2月5日上午在如上地点打了第二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未能通过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未能通过,即日起继续准备明年的主观题考试!2021年4月要参加两科:刑法和宪法的自学考试!
密码保护:本月,喜得一子,忙并快乐着。
2020年法考民法主观题回忆版【含参考答案】
本案例根据2020年法考主观题考生的回忆编写而成,在此向回忆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案情
住所地在东上市西山区的甲公司有两个股东A和B,各持股50%;甲公司名下有一块土地。
乙公司的住所地在西下市东海区,是明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A、B和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以甲公司的土地和乙公司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工程结束后,乙公司必须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40%交到A、B名下,A、B各自平分20%;将乙公司40%的股权转移到A、B名下,事后A、B再将股权退回乙公司。
乙公司以自己的全部动产为丁公司设立动产浮动抵押,自然人C和D为乙公司提供保证。
乙公司和丙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丙公司出资购买了价值1700万元的设备两台;乙公司擅自将设备出卖给了自然人F,后设备出现了质量问题,F向乙公司主张责任。
乙公司和戊公司订立了信托合同,并提供了质权担保。自然人子提供了保证,自然人丑以自己1500万元的房产提供了抵押。子和丑彼此互不知情。
乙公司为了响应国家关于营利法人的号召,设立了基金会,每年要捐赠1000万元。
乙公司后来经营状况恶化,开始出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房屋,卖了15%左右;A、B见状,要求乙公司返还40%的股权。
后来A和B又申请重整,主张自己是乙公司的债权人和股东。
购房人E主张自己购买的房屋,面积和设施都与乙公司提供的宣传不符,主张乙公司承担责任。
问题
1.甲公司的债权人能否直接要求A、B承担连带责任?
2.A、B能不能请求返还40%的股权?
3.本案的管辖法院是哪个(些)?
4.A、B可否要求撤销乙公司的卖房合同?
5.购房人E如何寻求救济?可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6.乙公司的债权人能否主张撤销乙公司与基金会的捐赠合同?乙公司本人能否撤销?
7.自然人F能够向乙公司主张什么责任?
8.乙公司为丁设立的动产浮动抵押权能否对抗自然人F?
9.如果丑为了自己的房产不被执行,替乙公司归还了1500万元的债务,那么其能否向子主张责任?
10.丁公司如何主张自己的担保责任?以不同的人为被告,如何安排当事人?
考点
1.法人人格否认。解读:A、B作为甲公司的股东,原则上无须对外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甲公司的独立人格被否认;而人格否认的常见情形有人格混同(最主要的表现是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混同)、过度支配与控制、资本显著不足。
2.鉴于本问涉及股权问题,故本人暂不发表观点,以免贻笑大方。
3.鉴于本问涉及管辖问题,故本人暂不发表观点,以免贻笑大方。
4.合同效力的认定。解读:虽然本问形式上是在问可否请求撤销,但是实质上是在考查合同效力的认定;一旦认定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那么即不可请求撤销;当然,大家也可以从其他角度作答,自圆其说、亦可得分。
5.纠纷解决机制与欺诈消费者行为。解读:民事权利的救济途径有四,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能否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取决于能否认定为欺诈消费者行为。
6.债的保全之撤销权与赠与人之撤销权。解读:对于债的保全之撤销权而言,只要是无偿处分行为,那么一概可以撤销;对于赠与人之撤销权而言,要区分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前者不适用于公益性赠与,后者须具备法定撤销事由。
7.合同效力的认定及民事责任的责任承担。解读:民事责任无非是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侵权责任在本案中很容易就被排除;剩下的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取决于合同效力如何,所以本问的关键还是在于认定合同效力。
8.动产抵押登记的对抗效力。解读:对于动产抵押而言,只有办了抵押登记,才能取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但是,我们应注意动产抵押人的正常经营权;也就是说,即使动产抵押办理了登记,仍然不得对抗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既然如此,若未办理抵押登记,则更不得对抗此类买受人。
9.追偿权的实现。解读:在混合担保中,关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的问题,存在一定争议,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也在为此制定司法解释;在新的司法解释施行前,《九民会议纪要》第56条之规定可供参考,若担保人之间对于追偿权的行使未作约定,则只能向债务人追偿;再次强调,本问题有争议,自圆其说、亦可得分。
10.债权的实现、保证方式的认定及诉讼地位的列明。解读:当债务人自己的物保与保证并存时,债权人实现债权有顺序;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保证方式未明确约定的,推定为一般保证;对于一般保证人的诉讼地位,《民间借贷案件规定》有明确规定。
点评
与2019年、2018年的民法、商法、民诉综合案例相比,2020年的综合案例难度有所降低。
以民法为例,合同效力的认定、民事责任的承担、混合担保时债权以及追偿权的实现、动产抵押人的正常经营权、保证方式的认定、债的保全之撤销权等,均为常规考点,难度不大。
对于个人而言,非常高兴以上考点我在《2020年民法主观题核心十九点》、《2020年法考民法主观题必背60金句》、《2020年民法大帅主观题考前聚焦(30问+30问)》等课程里均作过强调,没有辜负大家对我的信任和追随。
可能有人会说,你就在这吹吧!我想说的是,如果连自己都不去发扬自己的话,那么什么时候才能做大做强、再创辉煌呢?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司法部兑现了加大对《民法典》考查力度的承诺,本案例至少考查了《民法典》的9个规定。
参考答案
1.能。理由:根据相关(或《民法典》第83条第2款之)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A、B以甲公司的土地和乙公司共同开发房地产,但是却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40%交到自己名下,这种财产混同会导致甲公司的独立人格被否认,进而甲公司的债权人能直接要求A、B承担连带责任。
2.略。
3.略。
4.不可。理由:根据相关(或《民法典》第143条之)规定,若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则有效。本案中,因乙公司签订的卖房合同完全符合前述有效要件,故有效,进而A、B不可要求撤销该合同。(备注:若从其他角度作答,则自圆其说、亦可得分)
5.(1)购房人E可以请求与乙公司协商和解或者请求由第三人主持调解,也可以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或者按照有效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2)可以。理由:根据相关(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三倍。本案中,因乙公司交付房屋的面积和设施均与自己提供的宣传不符,故构成欺诈行为,购房人E可以依法主张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6.(1)能。理由:根据相关(或《民法典》第538条之)规定,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案中,因乙公司经营状况已经恶化,故其捐赠1000万元的行为会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能主张撤销该行为。
(2)不能。理由:根据相关(或《民法典》第658条、第663条之)规定,公益性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赠与财产转移之后,赠与人只能基于法定事由行使法定撤销权。本案中,因该捐赠属于公益性赠与,故无论赠与财产是否转移,乙公司均无权通过任意撤销权以及法定撤销权来撤销该捐赠。
7.违约责任。理由:(1)根据相关(或《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第1款之)规定,无权处分不会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本案中,虽然乙公司将设备出卖给F系无权处分,但是这不会影响该买卖合同的效力。(2)根据相关(或《民法典》第143条之)规定,若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则有效。本案中,因该买卖合同完全符合前述有效条件,故有效。(3)根据相关(或《民法典》第577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因乙公司交付的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构成违约行为,故F有权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8.不能。理由:根据相关(《民法典》第404条之)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本案中,无论乙公司为丁公司设立的动产浮动抵押权是否办理了登记,其均不得对抗自然人F。
9.不能。理由:根据相关(或《民法典》第392条之)规定,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本案中,因子和丑并未就追偿权的实现另作约定,故丑替乙公司清偿债务后,不能向子主张责任。(备注:本题有争议,若存在其他观点,则自圆其说、亦可得分)
10.(1)根据相关(或《民法典》第392条之)规定,当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保与保证并存且当事人未约定如何实现债权时,债权人应当先就债务人提供的物保实现债权,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因丁公司的债权既存在乙公司提供的动产浮动抵押,又存在C和D的保证,故丁公司应当先就乙公司的抵押实现债权,再要求C和D承担保证责任。
(2)①根据相关(或《民法典》第686条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因案情中未交代自然人C和D与丁公司就保证方式作出明确约定,故C和D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②根据相关(或《民间借贷案件规定》第4条第2款之)规定,若丁公司仅起诉借款人乙公司,则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C和D为共同被告;若丁公司仅起诉保证人C和D,则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乙公司为共同被告;若丁公司将借款人乙公司、保证人C和D当作共同被告一并起诉,则法院无需追加共同被告。
说明
因回忆的案情难免会与真正的案情存在细节上的差别,而有些细节对于问题的解决可能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故希望大家对于以上案情以及问题不要过于较真;此外,非常欢迎大家在留言区补充你记忆中的案情,以便于笔者进行后期的修正。
本文中的参考答案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且仅供参考,因笔者能力有限,故疏漏之处在所难免,若诸君发现一二,则肯请不吝指正;当然,欢迎大家在留言区就相关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最后,祝大家生活愉快、身体健康、法考圆梦!
跟着大帅走·民法不用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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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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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爱民法
惟坚韧者始能遂其志
“惟坚韧者始能遂其志”是富兰克林的名人谚语中文翻译。意思是:只有具有坚强意志的人才能实现他的梦想。原句是“He who can have patience can have what he will.”为了过法考,我还需继续努力:继续学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精讲!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年1月17日-1790年4月17日),是美国著名政治家、科学家,同时也是出版商、印刷商、记者、作家、慈善家,更是杰出的外交家及发明家。1706年富兰克林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参与了多项重要文件的草拟,并曾出任美国驻法国大使,成功取得法国支持美国独立。他曾经进行多项关于电的实验,并且发明了避雷针,还发明了双焦点眼镜,蛙鞋等等。
富兰克林是共济会的成员,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也是美国首位邮政局长。1790年4月17日夜里11点,富兰克林溘然逝去,他的墓碑刻着“印刷工富兰克林”。还证明了雷暴不是”上帝的怒火“而是人们熟知的放电现象。